由于港珠澳大桥香港连接路为封闭道路,申请人必须为进入广东省的私家车申请「封闭道路通行许可证」。「港车北上」只接受网上递交申请,申请人需透过「港车北上」指定网站递交申请及相关证明文件,有关申请由两地政府共同审批。运输署收到申请后会根据提交资料作初步审批,内地部门收到申请后亦会作出审核,并会以申请时提供的电邮或内地手机短讯通知申请人审批情况及进行所需手续。收到通知后,申请人可透过「港车北上」指定网站的连结前往内地「港车北上管理服务系统」查询申请情况及上载「符合国家规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或「等效先认」保险)。
粤、港政府同意于2023年6月1日上午9时开始接受合资格的香港私家车申请「港车北上」,并于2023年7月1日零时起开始让已获批的香港私家车经大桥往来香港与广东省。
不可以。已具备「粤港跨境私家车常规配额」或「过境私家车一次性特别配额」的车辆不具备「港车北上」的申请资格。
可以,但「港车北上」只接受以个人名义持有私家车的登记车主申请。
不可以。参与「港车北上」计划的车辆须为以个人名义登记的私家车。
不可以。根据现时「港车北上」安排,申请人须为持有有效香港居民身份证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即「回乡证」,包括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證(非中国籍))的香港居民,并须为申请私家车的登记车主。
至于司机的要求方面,司机须为持有有效香港居民身份证的香港居民。除了持有有效回乡证(包括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證(非中国籍))外,也可以是持有外国护照及有效签证(或者居留许可、永久居留身份证),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及有效签证(或者居留许可、永久居留身份证)等有效出入境证件的人士。
每一位指定司机均须填妥及签署一份「指定司机声明书」,以同意被提名为「港车北上」的其中一名指定司机、遵守所有与申请「港车北上」 的有关规定,及有同意关个人资料使用声明。申请人须透过港车北上指定网站下载「指定司机声明书」。在每一位指定司机填妥及签署后,申请人须一并上传至港车北上指定网站。有关「指定司机声明书」的样本(只提供繁体中文版本)如下:
指定司机声明书
「港车北上」申请获批后,车主将获发内地电子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电子牌证」)。按内地政府数据,有关「电子牌证」的有效期与「符合国家规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或「等效先认」保险)有效期一致,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由于运输署发出的「许可证」有效期须与内地「电子牌证」的有效期一致,故此申请人必须确保申请「许可证」时,选择与「交强险」或「等效先认」保险相同的有效期。
为方便「港车北上」申请人及时更新「港车北上」的相关牌證,持有有效期在2024年7月或以後届满的「港车北上」封闭道路通行许可證及符合下列所有「续期申请资格」的申请人可在无需参与电脑抽籤的情况下,在运输署分配的指定时间内於网上提交「港车北上」续期申请。详情请按此。
需要,申请人需要重新上载所有申请文件。
根据澳门交通事务局公告,如申请人已持有有效的往来粤港车辆封闭道路通行许可证,有关进入澳门港珠澳大桥边检大楼东停车场(下称「东停车场」)的安排如下:
(一) 当东停车场的车位馀额为600个或以上时,申请人可免预约进入东停车场;
(二) 当东停车场的车位馀额为少于600个时,需先网上预留车位方可进场。预留车位方式同步简化,申请人只需提供拟使用停车场的车牌号码及可接收短讯的流动电话号码即可进行预留。已预留车位之车辆可于成功预留起计3小时内进入停车场,而保留车位期间,同一车辆不可再次进行预留。预留登记不可变更,但可随时取消;
(三) 东停车场不分时段按时收费,轻型汽车划一每小时或不足1小时收费澳门元10元(由2024年5月1日起生效),而准许泊车的期间上限为连续八日;及
(四) 申请人请登入"港珠澳大桥澳门口岸购 买保险平台",购买"港珠澳大桥澳门口岸泊车转乘 计划短期保险"。澳门政府所需手续的细则(包括收费)由澳门政府自行釐订,并可能不时更新,故申请人宜在提交申请前致电澳门交通事务局 ((853)88666363)查询或浏览其网页(网址:https://www.dsat.gov.mo/hzmb/carpark_east.aspx),了解所需 手续要求及费用。
不可以。按「港车北上」封闭道路通行许可证条件,车辆只可供已在申请书上作申报及由运输署批准信件上列明的指定司机驾驶。
「交管12123」是内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平台提供交通安全信息查询、业务导办,道路通行服务等服务。有关程序可于 http://gd.122.gov.cn/ 下载。
申请手续主要包括向运输署递交「许可证」申请、查验车辆、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或「等效先认」保险)、办理备案手续(如适用)及预约通关。
不可以。你必须在获电脑分配的指定七十二小时内递交申请。如你未能于指定时间内递交申请,你可选择参与登记下一轮的电脑抽签。
不会。有关登记资料并不会自动拨入下一轮抽签。如有需要,你可选择参与登记下一轮的电脑抽签,以递交「港车北上」的申请。
不需要。运输署收到「许可证」申请后会根据提交资料作初步审批,内地部门收到申请后亦会将作出审核,并会以申请时提供的电邮或内地手机短讯通知申请人审批情况及进行所需手续包括前往广东省在港委托机构查验车辆。
按内地政府数据,有关「电子牌证」的有效期与「符合国家规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或「等效先认」保险)有效期一致。由于运输署发出的「许可证」有效期须与内地「电子牌证」的有效期一致,故此申请人必须确保申请「许可证」时,选择与「符合国家规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或「等效先认」保险)相同的有效期。 此外,珠海交警在内地保险(包括「交强险」及等效先认保险)生效后才会作出审批。如上载保险时,该保险已生效,珠海交警将随即作出审批。如该保险仍未生效,珠海交警只会在保险生效后才会作出审批。申请人在购买内地保险前宜先了解有关要求。
请注意,由于办理内地车辆保险需时,申请人宜预留足够时间完成申请程序及办理相关手续。另外,办理相关保险的细则及收费均由保险机构自行厘订,并可能不时更新,申请人请在提交申请前向保险机构了解所需手续及费用的最新要求。
运输署会收取申请「封闭道路通行许可证」的费用,每张每年港币540元或每月港币45元(不足一个月亦作一个月计算)。内地部门所需手续方面,查验车辆及安装车辆RFID卡机将收取费用。费用详情请留意内地相关机构稍后公布。另外,申请人亦需要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或「等效先认」保险)。有关办理相关保险的细则及收费由保险机构厘订,并可能不时更新,申请人宜在提交申请前了解所需手续及费用的最新要求。
不可以。申请一经递交,申请人便不能撤销或更改任何有关车辆及司机的细节(例如:增加、取消或更换指定司机;更换车辆(即使沿用同一车辆登记号码);或转换车辆登记号码),否则申请人必须重新申请,而已缴付的有关费用亦不予退回。签发给特定车辆的「许可证」也不可以转让。
此外,两地政府规定,所有申请须按照申请人、司机及车辆当时的资料而审理。如申请在获得批准及有关文件(包括:运输署签发的「许可证」及内地当局发出的「电子牌证」)发出后,有关申请人、指定司机或车辆的资料与申请时有所变更,则有关批准文件即告作废。两地政府有关机关可能拒绝让有关车辆经大桥前往广东省。
申请人可联络发出该宜于道路上使用证明书的指定车辆测试中心以作申请,并需缴交复本的费用(港币180元)。有关指定车辆测试中心的资料载于下列的网址:
https://www.td.gov.hk/filemanager/sc/content_4808/Item%203.9.2%20-%20March%202023.pdf
可以。四个月的有效期适用于申领车辆牌照。就申请「港车北上」而言,你只需要提交最近一次的宜於道路上使用证明书。
为便利私家车车主申请「港车北上」,运输署已经联络各指定车辆测试中心,对出厂满6年(以现时2023年作出申请为例, 即2016年出厂的私家车)而车辆牌照并非于四个月内到期的私家车作出特别安排,接受相关车辆预约检验。相关车主可以直接联络各指定车辆测试中心,排期检验以取得「宜于道路上使用证明书」(验车纸),供申请「港车北上」使用。网上预约系统并不接受上述特别安排的车辆预约。车主需以电话联络各指定车辆测试中心安排验车。有关车辆检验费用均为港币五百八十五元正。
请注意,如有关验车纸并非于车辆牌照续期前四个月内发出,车主需于续期前四个月内再次安排验车作车辆牌照续期用途。
指定车辆测试中心的名单及联络电话已上载至以下网址(https://www.td.gov.hk/filemanager/sc/content_4808/Item%203.9.2%20-%20March%202023.pdf)
运输署设立的「港车北上」指定网站提供一站式的申请服务,让市民可在这网站向运输署提交申请,亦可经这个平台连结至内地相关网上申请平台以完成所需申请手续。
香港车主在「港车北上信息管理服务系统」提交申请,并经内地边检机关审核后,车辆备案将通过网上自动完成。
司机备案分网上办结和现场办理两种情形。其中,对已经办理内地边检「一站式驾驶人备案」或旅客快捷信道备案的司机,系统将自动实现备案数据共享,司机无需再到边捡采集备案点进行现场备案;只有对未办理上述备案手续,或者备案数据需要变更的司机,系统才提示司机需进行现场备案。
同时,为方便香港司机办理内地边检机关备案手续,凡符合内地边检快捷通道通行条件的司机,只要提前在全国任何一个口岸的内地边检采集备案点办理快捷通道备案,就可以实现备案资料与「港车北上信息管理服务系统」的同步共享。
处理每宗「港车北上」申请的实际所需时间,要视乎申请人递交的资料是否齐备及申请人逐步自行安排完成的内地申请程序(例如验车、购买保险并在申请平台呈交有关文件)。在内地多个审核部门处理及确认相关申请后,会陆续通知申请人申请结果及发出电子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如适用)。内地部门透过电脑系统将审核结果交给运输署后(需时约一个工作天),运输署会于完成资料核对后的两个工作天内以电子邮件和邮寄方式通知你申请结果。如申请获得批准,我们将同时签发并以平邮方式邮寄「封闭道路通行许可证」予你。
申请人可按此进入「港车北上」指定网站,透过查询功能查询处理申请不同阶段的状况,包括「申请正在处理中」、「申请已转交内地审批」及「申请已获批准」、「申请已被取消」及「申请已被拒绝」。
如申请处于「申请已转交内地审批」的阶段,申请人可前往「内地信息管理服务系统」直接查阅或透过客户服务人员进一步查询内地相关部门审核申请情况及所需进行的手续。
自2024年4月15日起,运输署于「港车北上」的网上申请系统中加入辨识工具,以电脑系统协助识别申请文件中的资料及核对资料是否与申请人填写的内容一致,并于有需要时提醒申请人修正申请资料及文件,以加强核对申请资料的准绳度及加快运输署处理申请的速度。
如申请人填写的资料与电脑系统于申请文件上识别的资料不一致,申请人将在第一次尝试进入下一部分时显示警告讯息及详细列出申请人须检查的资料,而申请人必须返回上 一个申请页面检查及(如有需要)修正相关内容。 如申请人第二次及以后尝试进入下一部分时依然识别到不一致的资料,系统会再次显示警告讯息,但申请人可选择略过警告并进入下一部分继续填写申请。
香港居民可凭有效香港正式私家车驾驶执照免试申领内地小型汽车驾驶证。申请人必须亲身前往广东省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车辆管理所办证窗口办理,其他人代签无效,并须到广东省内符合资格的医疗机构进行身体检查。有关申请详情可致电广东省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热线86-地市区号-12123或政府服务热线 86-地市区号-12345,或留意各地市公安局交警网站/微信公众号的最新讯息。
经大桥往来广东省的香港私家车,包括参与「港车北上」的车辆,必须符合香港和内地有关汽车第三者风险的法定车辆保险规定。「港车北上」申请人可透过提供相关服务的香港保险公司,购买符合规定的「等效先认」保单,或在既有的一站式安排下另行投保内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
「符合国家规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具体包括内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以及「等效先认」保险。
两地有关监管机构已就跨境汽车保险「等效先认」安排达成共识,「港车北上」申请人可在其车辆的香港法定汽车保险保单有效期内,附加内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并按需要选择额外投保内地车辆商业保险(「商业险」)。「等效先认」整张保单由一家香港保险公司承保,无需分别购买两地保单。有关「等效先认」保险安排的详情,可参阅保险业监管局 (https://www.ia.org.hk/sc/infocenter/faqs/faqs_13.html) 和香港保险业联会 (https://minisites.hkfi.org.hk/hzmb/index.html) 发布的资料。
粤港两地的驾驶环境、法律法规,以及道路设计、车辆行驶方向等均有分别。而广东省地域广阔,驾驶人士需要长时间驾驶的机会亦较多,会较易疲倦。「港车北上」的申请人及指定司机除须符合有关基本申请资格外,亦应留意是否具备在内地驾驶的足够经验、知识及能力。
驾驶人士于内地驾驶须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在出发前应准备好使用大桥往来粤港两地的相关信息,例如:地图及拟定行车路线等,亦应考虑使用全球卫星定位系统,以协助驾驶。
申请人及指定司机提交申请前须先阅读《广东省关于香港机动车经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入出内地的管理办法》(「管理办法」)以了解内地有关「港车北上」的法规。如申请人或指定司机被发现违反「管理办法」内容,内地政府可根据「管理办法」处罚。详情请参阅内地政府网站。
驾驶人士出发前应先了解在内地驾驶时应注意的事项,详情可参阅以下网址。
港珠澳大桥主桥位于内地水域,而收费站亦位于内地范围。负责营运大桥主桥的大桥管理局,会按内地法律对使用大桥主桥的车辆收取通行费。有关港珠澳大桥收费可参阅港珠澳大桥香港段专题网站(http://www.hzmb.gov.hk/tc/notes.html )。
驾驶人士出发前应先了解驾驶人士须知,详情可参阅港珠澳大桥香港段专题网站(http://www.hzmb.gov.hk)。
大桥主桥收费站将设有人工收费车道及不停车电子收费车道。就人工收费车道方面,驾驶人士可使用现金(只接受人民币)、银行卡、内地支付宝、内地微信等电子支付方式缴付大桥主桥通行费。至于不停车电子收费车道,驾驶人士可使用不停车智能卡(包括香港快易通或内地电子卷标)缴付大桥主桥通行费。
申请人可申办「粤通卡」以使用广东省内高速公路的电子不停车收费 (ETC) 车道。详情请见相关服务承办商的网页:
- https://www.autotoll.com.hk/autotollclub/customerservices.php?lang=c&pageid=186&subid=&filter=
- https://www.hk.bankcomm.com/hk/shtml/hk/tw/2004980/2005005/2602295/2602875/list.shtml?channelId=2004980
按《广东省关于香港机动车经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入出内地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香港车辆在内地发生被盗、损毁或者灭失的,车主或驾驶者应当立即向海关、公安机关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参加「港车北上」的人士请在出发前先浏览有关「在内地驾车时发生交通事故应该如何处理」的网页。
特区政府一向关注香港居民在内地发生交通事故所引致的伤亡或刑事案件。特区政府驻内地办事处(驻内地办)的入境事务组/入境事务处协助在外香港居民小组(小组)会因应不同的个案性质,为在内地遇事的香港居民提供可行协助。
特区政府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驻粤办)于「港车北上」实施后会继续与内地交通管理部门保持紧密联系,为遇上交通事故的香港居民提供适切协助。驻粤办亦会因应求助个案的实际情况,灵活调配人手(包括在有需要时要求小组/其他驻内地办增援),处理突发意外事故。
香港的电动车充电标准一般接受交流(AC)及直流电(DC)充电。大部份电动车采用IEC IEC 62196 Type 2 (下称“Type 2”)作为交流充电标准,而直流充电标准为 CCS2。而国内电动车充电标准,不论交流或直流电充电,均为国标GB/T 20234。香港电动车的Type 2或 CCS2标准的车辆連接器与国标GB/T 20234的电动車辆供电设备是不兼容。
因此,以香港一般使用 Type 2 作为交流电(AC)充电标准的电动车为例,需要配备上一个 「GB/T 转 Type 2」 交流电(AC)转接器,便可于内地使用大部份交流电(AC)充电设施。车主亦应该注意转接器及其配件(包括以连接着插座的软电缆)是否适合户外使用 。
运输署已经发出一份“电动车辆充电转接器使用须知”,以供参与「港车北上」的电动车车主参考。该“使用须知”可以于以下网页下载(https://www.td.gov.hk/filemanager/sc/content_4808/item%204.31.pdf)。
参加「港车北上」的人士请在出发前先浏览以下有关「自驾游安全提示」的网页。